導師收費
會員導師應充分理解本會的收費制度,因此特設本頁清楚介紹各種準則及衡量收費的標準,希望會員在申請或接納個案前,務必清晰其權利、責任和義務。立即登記成為導師,過千份補習任您選
項目說明 | 費用 (HKD) | 付費期限 | ||||
加入成為會員 | 免費 | —- | ||||
接收短訊提示 | 免費 | —- | ||||
專人提醒首課補習 | 免費 | —- | ||||
口頭承諾確認個案前放棄個案 | 不用收費* | —- | ||||
口頭承諾確認個案(1)(2) | 首2星期協議堂數或首月一半學費 以多者為準 |
工作首日開始直至次月首日工作之前一天 (7) | ||||
任何原因失約致個案取消(3) | 協議堂數學費 + $200 | 確認個案取消72小時內 | ||||
因失責行為致家長終止服務(4) | 餘下協議堂數學費 + $200 | 確認個案取消72小時內 | ||||
取消已接納個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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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個案取消72小時內 | ||||
個案開始後家長終止服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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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期付費超逾5天或以上(5) | 原行政費用 + 10%附加費用 | —- |
本公司對導師的一般收費如下:
根據每星期上堂次數決定兩星期的協議堂數。
每星期 |
1堂 |
2堂 | 3堂 | 4堂 | 5堂 | 6堂 | 7堂 |
收取行政費 |
2堂 |
4堂 | 6堂 | 8堂 | 10堂 | 12堂 | 14堂 |
例如 每星期上2堂,每堂$150,介紹費用將收取共四堂費用:共$600。
*如導師兩次在個案最後確認前決定放棄個案,其會藉有可能會被置於黑名單內。
*首月一半指為首堂上課日起計31天之一半,所有收費以多者為準。
確認接受個案後,任何原因包括生病或任何意外所致失約,均須付$200附加費用。
- 行政費用之收取以家長與 GETUTOR 承諾之常規上課堂數為準,即使家長或導師因任何原因臨時缺課或更改補習時間,其行政費用總數並不會因此增加或減少;然而,如因任何情況令常規上課堂數增加或補習時間增加,行政費用總數將會隨之調整,導師不得異議。
備註:
(1)確認個案指GETUTOR職員與導師電話對話表明個案已確認(confirm)。
(2)以信用咭繳付行政費用需加收百分之四服務費用。
(3)任何原因是包括生病或任何意外所致失約,均須付$200附加費用。
(4)失責行為包括爽約、遲到、失責、提供失實履歷、更改或經常更改上課日期時間等。
(5)如未能提供有效收條證明已付費,將視為拖欠費用,款項會加收10%附加費用。
(6)根據ICAC防止貪污條例,於三方確認後任何一方不可私下提出更改所有有關利益輸送的協議,本會備有完善系統檢查異常個案,如有發現,本會會採取追究行動並不作任何通知,切勿以身試法。
(7)本會對會員導師首月發薪日期及方法如下:
由補習個案首日開始直至次月首日工作之前一天結算, GETUTOR會扣除應收費用後於五個工作天內全數轉帳至會員導師。次月起由家長或學生自行發薪。
(8) 如導師於首兩個星期內被終止服務(首課開始後14天內),我們會退還已上課堂一半學費予導師,但每個個案最少收取$250元,導師必須在24小時內致電GETUTOR熱線通知負責個案職員,否則仍須繳交全數原行政費用。如導師於兩周後遭解僱,GETUTOR仍會扣除全數行政費用。